骨科顯微器械及全自動干式生化分析儀等設備招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其他資質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投標時,應提供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權其分支機構在其經營范圍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的書面聲明。法人與其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與同一項目的采購活動;
(4)投標供應商應當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中的相關規定:投標人若為代理商則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備案證明(投標產品若為三類醫療器械,請提供經營許可證。若為需經營備案的二類醫療器械,請提供相應備案證明);投標人若為投標產品制造商則應提供有效期內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備案證明(投標產品若為二類、三類醫療器械,請提供生產許可證。若為一類醫療器械,請提供備案證明);
(5)本項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類供應商采購;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本項目部分設備接受進口產品。
注:供應商應提供滿足上述資格要求的充分證明。所提供的各類證件、證書、證明、說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投標文件時均應在有效期內,否則不予認可。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骨科顯微器械及全自動干式生化分析儀等設備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SH-SP2025-160
3、項目主要要求:
1)項目名稱:骨科顯微器械及全自動干式生化分析儀等設備采購項目;
2)項目類型:貨物類;
3)數量:一批;
4)交貨期:甲方通知后7天內交付、安裝、調試、驗收完畢;
5)質保期:驗收合格后不少于兩年;
6)預算金額:64.4萬元 (超過預算金額/投標限價的投標將視為無效標)
(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第三章 項目需求”)
4、交付地址:按采購人指定地點。
5、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本采購項目執行中小企業、福利企業等的政府采購政策。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報名資料如下:
1)營業執照(三證或五證合一)(需提供清晰掃描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內容自擬,注: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被授權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需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需提供清晰掃描件)。
4) 投標供應商應當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中的相關規定:投標人若為代理商則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備案證明(投標產品若為三類醫療器械,請提供經營許可證。若為需經營備案的二類醫療器械,請提供相應備案證明);投標人若為投標產品制造商則應提供有效期內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備案證明(投標產品若為二類、三類醫療器械,請提供生產許可證。若為一類醫療器械,請提供備案證明)。(需提供清晰掃描件)。
2、報名要求如下:
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25-03-20 9:00:00至2025-03-26 17:00: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將上述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進行初審(郵件中請寫明公司全稱、項目負責人姓名、手機號碼,以便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聯系),代理機構將郵件回復通知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供應商在上述規定的時間支付報名費后可獲取招標文件。
供應商必須攜帶上述證照原件及蓋章復印件一套在報名截止前到采購代理機構進行現場復核。(未按照要求報名復核的供應商,則其投標將作為無效標處理)
報名及招標文件費用為:700元,售后概不退還。
供應商應在電匯匯款附言中注明:項目編號、投標公司名稱。
未在規定時間按以上流程報名和購買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其報名將被拒絕。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地址:
1、投標截止時間: 2025-04-09 9:30(北京時間),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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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電 話: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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