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金融網點四類庫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ZJ(登錄后查看)
三、項目概況:本次項目需采購一批金融網點拼裝式智能四類業務庫,包括業務庫庫體(含金庫門)及業務庫管理和控制系統、安全間技防系統、防控隔離門、隔離門控制系統、平臺服務器(平臺服務器用于安裝業務庫管理和控制系統,原則上一個地區至少配置一臺)等配套設施。
四、采購內容及相關要求:
(一)采購內容
服務地區
預估數量
單價限價(萬元/個)
預估采購金額(萬元)
杭州
5
7.5
37.5
溫州
12
90
嘉興
8
60
紹興
14
105
金華
51
382.5
麗水
2
15
臺州
13
97.5
舟山
2
15
義烏
19
142.5
總計
126
945
本項目預估采購四類庫126個,單價限價7.5萬元/個,總預估采購金額為945萬元,中標1-2個供應商。最終訂單金額按實結算,招標人不作承諾。
(二)報價:投標報價應包括設備生產、檢驗、包裝、運輸、運輸保險、裝卸、安裝調試、驗收(包括公安部門驗收和使用單位驗收)、試運行、技術培訓、維保服務、安全責任、稅費及不可預見費等全部費用。
因招標人及其下屬使用單位場地原因需定制規格尺寸的,中標人應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定制,且不另行收取費用。
(三)合同期限:2年。
(四)交貨期限:中標人應在接到使用單位通知起,20個工作日內送貨至使用單位指定地點。在現場具備安裝條件情況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安裝調試。
(五)質保期:自驗收合格(包括公安部門驗收和使用單位驗收)之日起5年。
(六)使用單位:招標人及其下屬各市分公司、縣(市、區)分公司。
五、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業或有總公司法人授權的分公司。
(二)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三)投標人為擬提供設備的制造廠商。
(四)投標人擬提供的設備必須具備由公安部檢驗檢測中心出具的銀行智能四類業務庫檢驗報告,檢驗結論應符合《GA38-2021銀行安全防范要求》中四類庫實體防范的相關要求;具備由公安部檢驗檢測中心出具的金庫門檢驗報告,檢驗結論應符合《GA38-2021銀行安全防范要求》及《GB37481-2019金庫門通用技術條件》中A級及以上金庫門的相關要求。
(五)投標人擬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浙江省內金融業務庫安裝的相關政策規定,投標人承諾設備在使用地可正常驗收通過,且承諾無償協助使用單位辦理驗收手續、獲得公安部門頒發的安全防范設施合格證。
(六)投標人自2021年9月1日以來,應具有銷售智能四類業務庫的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中標通知書+訂單/具體供貨合同)及其對應的至少一臺設備的發票、結算銀行回執單及公安部門頒發的安全防范設施合格證,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七)投標人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自2021年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八)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九)被列入浙江省郵政分公司或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的投標人,禁止參加本項目。
(十)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為近親屬關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十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并且不得將本項目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
六、招標文件的獲取方式:
1、線上獲取方式: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于2024年11月19日9時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獲取招標文件。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可下載詳細招標、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和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郵箱:1094372637@qq.com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